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2号楼实验室场所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20 16:36:47 作者:创新科 来源: 浏览:86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2号楼实验室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工程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YZ-G2-2023-00276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金良路30号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2号楼一层101号,二层201202号。

建设规模:该项目原为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1#2#),地点位于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岗平路、金良路、海晖路交叉处。本建筑地上5层,均为电商标准厂房,建筑高度为23.70m,总建筑面积为10833.95平方米。本建筑为多层丙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现改造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实验室,改造区域位于该建筑第12层局部场所,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2号楼实验室场所装修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浇筑夹层承重结构混凝土楼板工程、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拆除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气体管路工程、实验室台柜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勘察单位:无

设计单位:广西中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投标事宜,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31120日至202311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4.2方式: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nyzcg@126.com,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完毕合格后将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导致延后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或有补遗文件而无法联系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致电:0771-2225338

4.3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委托须提供)、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转账底单,以上证明文件均要求为清晰的盖章件。

4.4售价: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于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以公对公形式汇至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东葛西支行

账号:4510 6070 1018 1602 32818

开户行行号:30161100071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2110930分,地点为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大厦)2222102217室),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5.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gxyzcg.com/)、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https://zzzx.dnr.gxzf.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广西自然资源厅办公楼第13层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大厦)22层2210~2217室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

0771-5388070

电  话:

0771-222533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nnyzcg@126.com

                            


                                                     2023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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